[强化题库]2024年焊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巩固试题整理

|类别:焊工作业

【单选题】在气割气焊火焰中,火焰的温度最高的为()。

A、氧化焰

B、中性焰

C、碳化焰

答案:A

解析:氧化焰的温度可达3100-3400℃。由于氧气的供应量较多使整个火焰具有氧化性。如果焊接一般碳钢时,采用氧化焰就会造成熔化金属的氧化和合金元素的烧损,使焊缝金属氧化物和气引增多并增强熔池的沸腾现象,从而较大地降低焊接质量。所以,一般材料的焊接,绝不能采用氧化焰。但在焊接黄铜和锡青铜时,采用轻微的氧化焰的氧化性,生成的氧化物薄膜覆盖在熔池表面,百以阻止锌、锡的蒸发。由于氧化焰的温度很高,在火焰加热时为了提高效率,常使用氧化焰。气割时,通常使用氧化焰。


【单选题】以间接方式测定焊机的最大次级短路电流值时的允差为()。

A、10%

B、5%

C、-10%

答案:C

解析:焊机的最大次级短路电流值(1200)在以间接方法测定时(即以初级电流与阻焊变压器变压比的乘积计算)允差是-10%,当使用专门大电流计直接测定时允差±5%。


【单选题】在微束等离子弧焊中,转移弧的作用的()。

A、引弧

B、熔化工件

C、维弧

答案:B

解析:转移弧:电弧由辅助电极高频引弧后,电弧燃烧在钨极与工件之间,用於焊接。在微束等离子弧焊中,转移弧的作用的熔化工件。


【判断题】碳弧气刨是利用碳弧的高温将金属熔化后,用压缩空气将熔化的金属吹掉的一种刨削金属的方法。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碳弧气割是利用碳极电弧的高温,把金属的局部加热到熔化状态,同时用压缩空气的气流把熔化金属吹掉,从而达到对金属进行切割的一种加工方法。


【判断题】在使用含有氟化物的钎剂时,必须在有通风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或者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氟化物指含负价氟的有机或无机化合物。与其他卤素类似,氟生成单负阴离子(氟离子F?)。 sy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氟化物(饮用水中添加的无机物)3类致癌物清单中。所以:在使用含有氟化物的钎剂时,必须在有通风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或者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判断题】焊接操作时,身体出汗而衣服潮湿时,不得靠在带电焊件上施焊。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衣服潮湿时靠在带电焊件上施焊会发生触电事故。


【判断题】为了减少碳棒的烧损,压缩空气的流量必须很大。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为了减少碳棒的烧损,压缩空气的流量应该减小。 碳弧气刨过程中,压缩空气的主要作用是把碳极电弧高温加热而熔化的金属吹掉。还可以对碳棒电极起冷却作用,这样可以相应地减少碳棒的烧损。但是,压缩空气的流量过大时,将会使被熔化的金属温度降低,而不利于对所要切割的金属进行加工。


【判断题】冬季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如果发生冻结,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及红铁烘烤,更不准用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物体敲击。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若明火及红铁烘烤乙炔发生器容易造成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判断题】在焊机使用中,改变非转移型电弧的电流,可控制焊缝的熔深和稀释率。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不可以控制焊缝的熔深和稀释率。 改变电流可控制焊缝的熔深,改变电弧电压才能改变稀释率。一般型等离子弧切割可采用转移型电弧或非转移型电弧。非转移型电弧适宜于切割非金属材料,切割金属材料通常采用转移型电弧。 一)非转移型电弧 非转移型电弧燃烧在钨极与喷嘴之间,焊接时电源正极接水冷铜喷嘴,负极接钨极,工件不接到焊接回路上;依靠高速喷出的等离子气将电弧带出,这种电弧适用于焊接或切割较薄的金属及非金属。 (二)转移型电弧 转移型电弧直接燃烧在钨极与工件之间,焊接时首先引燃钨极与喷嘴间的非转移弧,然后将电弧转移到钨极与工件之间;在工作状态下,喷嘴不接到焊接回路中。这种电弧用于焊接较厚的金属。 (三)联合型电弧 转移弧及非转移弧同时存在的电弧为联合型电弧。混合型电弧在很小的电流下就能保持稳定,因此特别适合于薄板及超薄板的焊接。


【判断题】《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内容不包括五方运行机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具有丰富的内涵。其核心内容简略归纳如下。 (1)三大目标《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实现如下基本的三大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功能。 (2)五方运行机制(五方结构) 在《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和3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3)两结合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这种体制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督、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其有关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相应地表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4)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分别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5)四个责任对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6)三套对策体系 《安全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